4月6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,文中包含“十一五”发展回顾、发展趋势和发展环境、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、发展重点、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六大方面。
回顾“十一五”发展,2010年广东、北京、江苏、山东、辽宁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和四川9个省市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之和占全国的87%。同年,我国年收入过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已经超过2000家,其中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有7家,超过100亿元有4家,超过500亿元有1家,大企业日益成为产业创新和规模发展的主导力量。中小企业创新活跃,在移动互联网、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迅速崛起。
近年来,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迅速,依然存在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,就中小企业出发,产业创新体系不健全,核心技术缺乏;产业链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,亟待建立龙头企业带动、中小企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。
规划中指出,到2015年,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,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%,年均增长24.5%以上,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。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.5万亿元,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%。
从产业组织角度出发,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,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,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。到2015年,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,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。
规划中还划定了基础软件、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、嵌入式软件、信息安全软件与服务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、数字内容加工处理、服务外包、新兴信息技术服务、集成电路(IC)设计等十大重点领域。同时确定了龙头企业培育、基础软件提升、工业软件应用促进、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、软件名城和示范基地创建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推广、云计算创新发展等八大重点工程。